文经商发〔2009〕26号
文山县经济商务局
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
局机关各股(室):
按照“安全生产年”活动实施意见和检查方案,为认真贯彻落实“一岗双责”,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,切实加强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,从即日起,各相关股室须按照职责 和要求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,并做好检查记录于9月25日前交安监股汇总上报。
一、工业股:负责园区以外的工业企业、已建电站。
责任领导:张光春,责任人:叶瑞文。
二、建材股:负责园区以外建材企业。
责任领导:张国银,责任人:孙林。
三、商务一股:负责加油站。
责任领导:黄静源,责任人:杨云峰。
四、商务二股:负责屠宰厂。
责任领导:黄静源,责任人:高凤梅。
此通知
二○○九年九月七日
主题词:安全生产 国庆期间 检查 通知
文山县经济商务局 2009年9月7日印
(共印10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