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新建加油站的基本条件
①符合文山县加油站行业的发展规划;
②符合国家标准《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》(BGS0156—2002);
③经营设施符合现有国家标准、计量检定规定的规定,并满足消防、环保、城市管理等要求,各项批准手续完备;
④有消防安全及石油专业技术人员;
⑤财务制度和其它管理制度健全;
⑥符合安装税控装置或使用程控加油机的条件。
(2)新建或搬迁加油站审批程序
①由新建或搬迁加油站业主向所在地乡(镇)人民政府提出申请(附可行性研究报告);
②所在地乡(镇)人民政府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后,与业主书面申请一并上报所在地县经济商务局,所在地县经济商务局根据加油站行业规划要求,经核实符合规划的,组织规划、国土、建设、消防、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对加油站进行初选址,并签署意见;
③所在地县经济商务局根据以上资料及情况提出意见,上报州商务局审定后,报省商务厅审批;
④业主凭批准文件到所在地县建设、规划及相关部门办理开工等手续;
(3)新建或搬迁加油站竣工验收程序
①加油站建设完工后,由业主提出申请报所在地县经商局;
②县经商局组织国土、建设、消防、交通、工商、国税、质监、安监、所在地乡(镇)人民政府等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实地验收,并提出验收意见;
③验收合格后,县经济商务局将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报州商务局签署意见并核发《成品油销售经营批准证书》,加油站业主凭批准书到工商、税务办理登记注册手续,方可开业。
(4)办理时限
申报资料及有关手续齐全,5个工作日内从县经商局上报州商务局。
(5)审核受理机构:文山县经济商务局商务股
联系电话:08762138529 |